北京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?随本网小编来看看。
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?
起付标准以上(不含)部分累加5万元(含)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,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60%;
超过5万元(不含)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,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%,上不封顶。
据本网小编了解,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一个年度结算一次。
起付标准是多少?
自2023年起,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下调至30404元。
注:调低标准后,能报销的部分会变更多【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(即30404元至80404元)报销60%,5万元(即80404元)以上部分报销70%,上不封顶】;只要是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能按规享受。
5万元(含)以内的报销额:
50000×60%=30000(元)
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销额:
19595×70%=13717.2(元)
故报销额共计:
30000+13717.2=43717.2(元)
2023年起
职工门诊待遇没有封顶线
自2023年1月1日起,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,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;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%,退休人员报销80%(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》,上不封顶,减轻就医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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