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9日消息,河南郑州张先生求助称,自己的迈巴赫4月发生交通事故撞报废,至今3个月仍未完成理赔。
张先生表示,车辆163万落地,按127万投保,保险公司最初只给117万,重新审核后又降了16万。
保险公司当时说去申请,但随后电话不接、微信不回。
张先生对此无法接受,表示又降了16万,因为保险公司不作为、没有工作效率,损失都让车主承担,质问“要保险干什么”。
有律师对此表示,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二十三条,保险人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,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,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张先生的迈巴赫4月出险,至今已超3个月,明显超出法定核定时限。
赔付金额方面,车险每月按千分之六折旧属于正常计算方式,但赔付金额的时间节点应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时,而非保险公司核定完成之时。
此外,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拖延理赔,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。
目前,理赔纠纷仍在处理中。
文章来源:
我爱百科网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@qq.com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;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,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,谢谢!